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省彭州市境内。项目建设地点西南距隆丰镇直线距离约7.4km,南距彭州市区直线距离约8.5km,东南距成都市直线距离约46km,计划建设期生活营地距离项目建设地点15km以内。
2.2服务内容:(1)提供生活、办公场所;(2)供餐服务、保洁服务、秩序维护及日常维修服务、日常会议服务等后勤及物业服务。
2.3服务期:计划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共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项目单位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类似项目指合同内容包含供餐服务、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或后勤服务)业绩,三项服务内容可在不同合同中体现(在不同合同体现时,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盖单位章的合同首页、能够反映包含承包范围或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3.2.3项目经理要求: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不低于3年的后勤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的从业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须在本单位连续任职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如属国家体制改革无社保,需提供单位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02日09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