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锻造分公司环保除尘器2台(套),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环保除尘器 |
台(套) |
2 |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3个月
2.4 交货地点: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3.3 投标人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所投类似产品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应能体现出服务范围,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08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