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佳木斯热电厂2号机组汽轮机末级叶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
2.2项目规模:佳木斯热电厂2×300MW机组汽轮机
2.3计划工期:30日
2.3招标范围:新型汽轮机低压转子末级叶片(正向、反向)2圈、排汽导流环、末级隔板及相关组装配件的采购、加工、制造、更换工程施工、调试、技术服务等。还包括低压缸拆装、转子中心调整、通流间隙调整、返厂动平衡调整、启动过程动平衡调整等工作。工期:2023年09月05日--2023年10月05日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6/17-SG-00801 |
2号机组汽轮机末级叶片改造工程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机组汽轮机末级叶片改造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为汽轮机设备制造企业,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汽轮机供货或叶片更换(或改造)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7-31 12:15到2023-08-0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