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汽轮机系东方汽轮机厂生产的亚临界、中间再热、两缸、两排汽、双抽凝汽式汽轮机(型号:C330/248-16.7/0.3/537/537型(合缸)),该机组于2010年5月3日并网发电。
锅炉型号为B&WB-1100/17.5-M,为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制造的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前后墙对冲燃烧方式、一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紧身封闭、全钢构架的∏型汽包炉。
发电机为由东方电机厂生产的型号为QFSN-330-2-20B,额定功率330MW,冷却方式为“水氢氢”方式,集电环采用空气冷却。机座内部的氢气为转子两端的轴流式风扇驱动,在机内进行密闭循环。
#2机组设计开发于本世纪初,汽轮机组虽然应用了当时的先进技术,但受当时的总体技术水平限制,也存在不足,通流和结构设计技术已相对落后,而且加上当时加工制造精度不高,机组运行老化等原因,导致目前机组运行的实际热耗值远高于设计值。
2.2招标范围
2.2.1 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汽轮机提效通流部分优化改造项目包括该项目范围内所有改造设计、设备制造、设备加工及材料供货、运输及检查、汽轮机本体全部设备的拆除、测绘和新设备的安装、试验、配合调试、技术服务、检修(含一般性缺陷处理和不合格零部件的更换)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1)应用目前的先进技术提高机组的经济性水平;(2)通过改造提高机组各缸缸效率或机组循环效率,从而降低机组热耗率,最终实现降低机组供电煤耗的目的;
2.2.2投标人提供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汽轮机提效通流部分改造研究方案。
2.2.3投标人负责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机组汽轮机提效通流部分改造项目的性能、质量,并保证达到招标人提出的要求。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汽轮机设备制造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大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发电机组汽轮机的制造、通流优化研究及提效增容能力。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种业绩:
(1)具有300MW等级及以上两台汽轮机组供货业绩;
(2)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须具有两台330MW及以上等级汽轮机组通流改造已投运业绩;
备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相关的项目验收证明(已投运业绩),其内容必须能够体现出上述要求的各项信息;如合同和相关的项目验收证明不能完整体现,还须提供与合同配套的且能够体现相关要求的技术协议或业主方出具的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阶段查询情况为准)。(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阶段查询情况为准)。
3.1.5其它要求: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1 09:00至2023-08-0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