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和概述:各个场站内。
2.2招标范围
序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DNYZC-2023-07-01-1157-01 | 江苏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及等级保护测评项目 | 本项目对江苏公司本部信息系统以及新能源公司电力监控系统进行等保测评及风险评估,测评范围包括江苏公司本部ERP系统、OA办公系统、生产实时智慧监控系统、江苏公司门户网站;无锡分公司部分场站:东海协鑫升压站监控系统;灌云协鑫升压站监控系统;张家港协鑫升压站监控系统;淮安鑫源升压站监控系统;淮安融高升压站监控系统;徐州鑫辉升压站监控系统;南通协鑫升压站监控系统;阜宁鑫源升压站监控系统;新能源公司部分场站:高邮光伏功率预测系统、升压站监控系统;泗洪一期功率预测系统、升压站监控系统;紫光光伏升压站监控系统;抱能光伏升压站监控系统;抱新光伏升压站监控系统;滨海北风场风机scada系统、升压站监控系统、功率预测系统;涟水光伏功率预测系统、升压站监控系统;陈家港风电功率预测系统、升压站监控系统。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工作。 | 1000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
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认证发放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类二级及以上)》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认证发放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风险评估类二级及以上)》。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近3年内(从2020年07月01日至截标时间)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个相关电力生产(风电、光伏、火电)信息系统等保测评业绩。(其中至少一个业绩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以合同验收时间或完工
证明文件载明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工程范围、签字页、验收(完工)证明材料,主机整机销售合同应提供对应部分证明页等)的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按
无效业绩处理。
5.信誉:(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服务人员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信息安全测评师证书,并具有负责大型(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等保测评项目的经历。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7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