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逆变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黄河格尔木光伏电站、德令哈百科光伏电站、铜普乌兰二期光伏电站、察西光伏电站、黄河乌兰50MWp光伏电站因部分逆变器生产线已停产,设备运维业务移交其他逆变器厂家,另受地区环境影响部分逆变器IGBT模块故障频发、维修难度大,备品备件无法采购,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需对部分不满足要求的集中式逆变器进行逆变器及附属设备采购更换。电站具体情况如下:
①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共和产业园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以南约28km处塔拉滩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内,平均海拔2980m;
②黄河格尔木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内,距离格尔木市30公里,距离省会城市西宁800公里,平均海拔2780米。
③德令哈百科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德令哈市城西侧,距离城区12公里,距离西宁600公里,平均海拔2980m。
④铜普乌兰二期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西自治州乌兰县距离城约15km,距离西宁500公里,平均海拔3120米。
⑤察西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光伏园区内,距离刚察县40公里,距离省会城市西宁220公里,平均海拔3300米。
⑥黄河乌兰50MWp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乌兰县希里沟镇境内的戈壁滩上,距离乌兰县城12km,距离省会城市西宁400公里,平均海拔3000。
青藏高原属高原性气候,高寒缺氧,全年冷期长,温差变幅大,太阳辐射强,气候日差较大,气温变差较大。设备使用环境温度-27℃~35℃。
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各光伏电站65个光伏发电单元(148台退役集中式逆变器,子阵直流侧容量75.81MW)对应的集中式逆变器及附属设备采购,现有逆变器技术参数详见技术条款。
1.2.2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下列项目
因光伏电站投产时序不一致、光伏发电单元子阵容量不统一、箱变低压侧电压不统一,采用集中式逆变器投标,结合集中式逆变器参数、结构型式、直流回路接入路数及其功率等因素确定各发电单元对应集中式逆变器型号。逆变器安装在逆变器室内。
(1)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范围:
①集中式逆变器148台。(龙羊峡水光互补电站逆变器室槽钢宽分别为58cm(对应6台)和85cm(对应50台);黄河格尔木光伏电站逆变器逆变器室槽钢宽80cm(对应6台);黄河乌兰50MWp光伏电站逆变器室槽钢宽88cm(对应36台);德令哈百科光伏电站逆变器室槽钢宽80cm(对应20台);铜普乌兰二期光伏电站逆变器室槽钢宽80cm(对应10台);(察西光伏电站当前逆变器室槽钢宽80cm(对应20台),因逆变器室为集装箱室,前后左右共设置4个门,逆变器尺寸应满足以下要求:高1.9米,宽0.8米,长1.2米,满足以上逆变器尺寸要求四个门逆变器均可进入);逆变器需满足现场安装要求)
②风道、逆变器至逆变器室数采装置通讯线缆等附属设备。(当前逆变器室面积约35-44m²其中德令哈百科光伏电站当前单个逆变器室面积23㎡;铜普乌兰二期光伏电站当前单个逆变器室面积45㎡;察西光伏电站当前逆变器为集装箱室逆变器单个面积约7m²,该地区环境温度-27℃~35℃,逆变器风机电源由逆变器自身提供且启停由逆变器控制。)
(2)设备并网调试、与监控、快频装置联调、通讯调试,配合监控厂家进行监控系统数据库及画面制作;当前子阵设备通讯方式为直流汇流箱(RCS485通讯)、箱变(103/104/RCS485通讯)、集中式逆变器(104通讯/RCS485)一起接入光电转换装置通过光纤通道上传监控系统。集中式逆变器通讯通过原来传输通道上传。
(3)附属资料:安装图纸、说明书、出厂报告、型式试验报告、满足青豫直流近区低电压耐受能力、高电压耐受能力、频率适应性、全景监控、快频装置调节性能要求、高低电压连续穿越等现场测试实验报告;
(4)提供完整的设备和附件(提供设备标识牌及安装)。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技术条款中没有提到,但对于逆变器的安全、稳定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5)配合现场设备单机测试工作。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龙羊峡水光互补光伏电站、黄河格尔木光伏电站、德令哈百科光伏电站、铜普乌兰二期光伏电站、察西光伏电站、黄河乌兰光伏电站。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天开始供货,9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具体供货批次及供货数量以双方协商为准。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逆变器设备的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特殊说明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相关规定,并通过CGC或CQC或PCCC三项之一的认证或国外权威认证机构(TUV或UL等)的认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不少于300MW逆变器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业绩内容中需体现逆变器容量),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的供货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