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姜店齐盛光伏电站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姜店镇,距离高唐县约 6.5 公里,位于 G105 国道西侧。光伏场区共分 16 个发电单元,采用单块容量 400Wp 的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每 26 块光伏组件组成一个光伏组串,每 24 串接入一台 1500V 直流汇流箱,若干(8 台或 9 台)直流汇流箱接入一台集中式逆变器,逆变器输出 600V 交流电经箱变升压到 35kV 后,经 4 条集电线接入35kV#1、#2 母线,通过一台 63MW 主变升压至 110kV 后经 1 回 110kV汇励线齐盛支线 T 接至电网公司 110kV 汇励线上,线路长度14.975 公里。
2.2 招标范围
姜店齐盛光伏电站、110kV 外送线路运行维护、检修、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包括不限于按照国家、电网和行业标准、公司电力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以公司电力生产管理等系统为平台,开展电站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含外部关系协调
等,电站上网电量达到或超过上网电量保障目标值,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和考核 。
2.3计划服务期
服务期:4年;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中标人需与所中标项目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①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及一般纳税人证明);
② 具有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财务要求:2020年至20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50MW及以上容量的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业绩或具有累计运维容量超300MW及以上容量的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内容未体现项目容量,需提供容量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人员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从业经历不低于5年,且有1年以上的电站负责人管理经验;专职安全员、值班长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不低于3年,值班运维人员从事相关工作不低于2年;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值班长、值班员均持有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和高处作业证,运维人员调度取证应满足电网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08月01日09时整至2023年 08月08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