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该项目的主体工程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珠市乡、雉街乡。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交流侧容量为 2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267.6375MWp,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变电容量为 300MVA。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19 日,240 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光伏场区、集电线路、道路、环水保施工治 理、光伏场区土地流转丘块图测量、土地流转协议签订、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标准化、施工 用电和用水等、除送出工程外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垃圾清运、 并网前试验、涉网试验及检查检测、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最终交付投产 和质保等,同时包括投标人应负责的施工设备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程阶段验收 (含质量验收及等保测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治安反恐、防雷检测、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档案验收、环水保验收、消防验收等专项验收工作并取得批复或验收备案意见);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相关消耗品和技术资料等。
EPC 总承包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部分:工程项目含升压站、光伏场区详勘并出具报告,设计优化、地形 图测绘(1:500)、施工图勘察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劳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光伏场 区消防报警系统, 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 试桩, 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和现场服务等。EPC承包单位带初步设计方案投标, 初步设计方案应优于可研设计方案。若与发包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工程量差别较大时(10%及以上),需提供详细说明或计算过程。
(2)设备材料部分:甲供设备为: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GIS、35kV 开关柜、无 功补偿装置、预制舱式变电站紧凑型成套设备【一次预制舱(含蓄电池预制舱)、二次预制 舱】、箱变(华式)、220kV 中性点间隙组合设备、110kV 中性点间隙组合设备、继电保护设 备、 35kV 电力电缆等(详见附件 1 工程量清单)。甲供设备的保管、卸车及二次转运, 由投 标人负责;甲供设备以外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 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 且不在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及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3)建筑部分:220kV 升压站所有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工程、场平工程、 预制舱、附属用房、泵房和电缆沟、设备基础、蓄水池、事故油池、化粪池、道路、户外工 程、围墙、大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等, 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和配电、房屋装修 等施工及其有关作业,(含五通一平、永临结合的用电用水设施、消防、设备基础、永临结 合的智慧工地、危废品库房等) 及配套设施(含场区围栏、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电子围栏、 标识牌、护坡治理、防洪设施等),也包含为落实环保、水保、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
光伏发电场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筑工程, 光伏场区设计优化后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 地基处理、检修道路(含道路排水沟、沉沙池、排水涵管等)、改建道路施工(含道路排水 沟、沉沙池、排水涵管等);光伏组件、箱式变压器、火灾报警装置、高位摄像头、电缆桥 架等设备基础施工;集电线路部分电缆沟开挖、回填,架空部分基础施工(如有);光伏区 全场接地系统施工。光伏场区围栏安装(包括施工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临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治理、验收工程等。
(4)安装部分:220kV 升压站站内所有设备设施安装;站内电缆、光缆安装(含电缆 桥架、支架,防火封堵,电缆中间(终端)头制作安装,光缆接续等);升压站内所有设备、 生产区、生活区、光伏场区标识标牌(按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 及目 视化管理材料制作及安装等。光伏区场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和箱式变压器、火灾报警装 置、高位摄像头、电缆桥架、光伏区围栏等设备安装;集电线路安装工作(电缆敷设及架空线路施工等)。
项目试验(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试运,涉网试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单体试验、光伏场区性能试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态势感知等);检查测试(工程桩检测、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接地电阻检测等所有内容;组件投运后检测(含热斑、红外、IV、隐患、EL、功率、系统效率、组件转换效率、逆变器转换效率等检测内容),最终取得转商运手续。
(5)其他服务包括:负责项目立项所需支持性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 单)(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外协调(含政府、村民),负责开展土地征租工作(含 勘测定界以及土地流转丘块图测量并牵头开展土地流转协议签订工作, 但土地流转费由招标 人负责支付),负责支付集电线路地埋或塔基补偿(含占地补偿、青苗赔偿、林木砍伐赔偿、 林区植被恢复、拆迁补偿、低压线路跨越停电损失费用)、施工道路修筑或补偿余土外运以 及政策处理工作等相关费用;负责红线外集电线路、施工便道、设备堆场及其他临时用地等 租赁、赔偿工作;集控数据接入贵州公司集控中心;配合项目整体验收移交生产,培训、质 保期内的服务, 项目智能场站设计施工调试服务。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 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移交。同时包括投标人应负责的施工设备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竣工验收和档案验收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 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 但它对于本光伏电 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 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 并同 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近 五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00MW 级及以上的地面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 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专业乙级, 设计单位近五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00MW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 站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近五年成功从事过至少 2 个 100MW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 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 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 该 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提供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 1 个总装机容量 100MW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 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 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6.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