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2.2 建设规模: 50MW(9 台 5.56MW 风力发电机组)。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303 日历天,2024 年 05 月31 日全容量并网。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耒阳市小水风电场项目 PC 总承包工程,除项目设计、工程监理、环保 监理、设备工程监造、华银新能源集控中心系统、风电场区火灾监测报警系统、风机 主机及塔筒由招标人负责外,其余工作不管本文件有无涉及,均属于投标人承包范围,招 标人不提供任何设备及材料。主要包括:负责所有设备和材料、应用软件系统的采购、催 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培训及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移交等(含塔筒 堆场租赁及堆场内设备保管、由堆场转运至机位点运输及吊装);负责除送出工程外,风 电场升压站、风机、集电线路、场内道路等项目所有建设安装工程、环保水保工程及场内 道路为满足大件运输的一切清障工作;负责施工安装建设工程中所有常规试验、特殊试验、 检测、涉网试验及调试、验收工作;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合规性手续办理工作;负责质保期 内的各项服务工作。投标人进场后须协助招标人推动后续前期专题工作,以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近 5 年(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 日,业绩时间以竣(完)工时间为准)须具有 1 项及以上 50MW 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投运业绩和 1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建筑安装工程或升压站或集电线路建 筑安装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 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 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MW 及以上风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 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关联性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的项目经理。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