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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3-08-0710
  

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详见第2.7条招标生效条件说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

2.2 规 模:总装机容量为600MW;

2.3 标段划分: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监理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海南省临高县;

2.5 服 务 期:工程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 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服务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整体竣工验收止(竣工验收后与本项目海上风电场工程监理有关的工作如资料归档等仍应继续完成),监理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工期情况与招标人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本项目拟定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全部机组于2024年12月底前投产发电。(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上级批准的最终工期为准);

2.6 招标范围: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海上风电场工程初步设计起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详细勘察、工程试桩、风机基础制作及施工,风电机组安装,海上升压站建造、运输及施工,海底电缆海上敷设施工、转陆缆施工(或海缆陆上施工),安全监测施工,航标工程施工(含临时航标工程和永久航标工程),船舶航行管理(包括设备厂家运输船只及调试、施工用船等施工期相关用船),海上风场工程分部试运、整体调试及合同机组通过240小时移交试生产后、竣工验收、创优等所有海上风电场工程涉及的全部永久和临时土建施工和安装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投资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参加与本项目海上风电场工程有关的设备到货验收、配合初步设计及方案审查、参加设计联络会、配合工程招标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配合招标人组创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工作。(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7本次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

(1)招标标的项目取得上级公司批复同意(项目由于政策、环境、资源、场址、设备等方面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等情况除外);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集团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招标人书面正式通知。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标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项监理资质条件之一:A.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B.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C.水运工程监理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个300MW等级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工程监理投运业绩,业绩须为投标人独立完成或投标人以联合体主要牵头单位方式完成的;须提供业绩合同及投运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含首页、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投运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或并网验收或业主证明等)。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在本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任职,不能兼任其他项目(如果投标业绩显示总监在其他项目任职,需提供承诺函,保证本项目实施期间,只能在本项目海上风电场工程任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等级海上风电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实践经历;

(3)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4)本项目海上风电场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海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09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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