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氧化铝输送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氧化铝输送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氧化铝输送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2.2项目类型: 施工
2.3项目概况: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有两座氧化铝仓库,目前氧化铝输送系统采用浓相输送方式。为降低辅机电耗,改善氧化铝粒度,通过超浓相方式进行改造,需土建平台支架18个(35米~43米高)、相应2.8米宽平台900米长,基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地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
2.5招标范围:
1、 斗提机地坑;
2、 斗提支架;
3、 钢柱基础;
4、 钢柱;
5、 钢桁架;
6、 平台、护栏;
7、 其他拆除、改造等土建、暖通、电气等临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氧化铝输送改造项目-土建工程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项目业绩(建安工程钢结构专业业绩),提供中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1项该项目经理担任同类项目业绩(建安工程钢结构专业业绩)。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符合承包商HSE准入底线要求规定。 3.人员要求:(需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经理、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安全员须具备安全人员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关键作业人员)缴纳的3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发放的3个月以上的工资证明;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5日09:00至 2023年08月15日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