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 省 株洲 市 渌口区 。
2.2 建设规模: 2×1000MW 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2.3 计划工期: 2023 年 09 月 15 日至 2024 年 3 月 30 日, 198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全厂范围内建构筑物(配套码头工程除外)桩基工程(含溶洞处理)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各投标人必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同类型桩基(灌注桩)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 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 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企业的在职职工(提供至少一年社保证明资料) 且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同类型桩基工程(灌注桩) 的项目经理(业绩 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主要内容页、投运证明或验收证明等竣(完) 工类证 明材料, 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关联性文件, 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