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机关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招标范围:机关服务中心职工食堂提供蔬菜类(70种)、调料类(25种)、米面油类(3种)、鲜肉类(28种)、水果类(5种)、水产冻货类(17种)及奶制品(2种)的各种食材。
标段划分:
标段一:机关服务中心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3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食品销售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配送人员健康证;食品生产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员工健康证。
3.5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并可开具相应专票或普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4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