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为减少环境污染,提升风电场污水排放能力,对锦州西八千风电场、锦州北镇风电场、锦州塘坊风电场、锦州芳山风电场、铁岭台子山风电场、铁岭调兵山风电场、佳木斯郊区风电场、佳木斯宝山风电场、佳木斯青龙风电场、通辽敖伦风电场、兴安盟天源风电场、白城万发风电场、葫芦岛兴城风电场、锦州凌海14个风电场进行升压站污水处理装置改造。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兴城等14个风电场进行升压站污水处理装置改造。包括产品采购、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所有工作内容。
2.1.3计划工期(施工):
2023年8月1日-2024年10月30日完成14个风电场升压站污水处理装置改造。
2023年计划完成台子山、西八千风电场
2024年计划完成北镇、塘坊、芳山、调兵山、郊区、宝山、青龙、敖伦、天源、万发、兴城、凌海风电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污水处理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污水处理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