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9号机组主厂区桩基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标段为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9号机组主厂区桩基工程,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厂区预制桩施工及预制桩的卸货堆放点确定(甲供管桩卸货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二次倒运、送桩、接桩、截桩及桩头破碎;混凝土灌注桩的施工、凿桩及桩头破碎、部分场地回填及泥浆外运处置;甲供钢材的卸货;厂区内工程桩检测所需的桩头制作(含桩身接长至地面标高)、检测配合工作等。
本标段涉及的区域主要有:A排外电气建(构)筑物、主厂房、锅炉房、集控楼、烟道支架、电除尘、炉后建构筑物、烟囱、综合管架、水处理区建(构)筑物、脱硫脱硝区建(构)筑物等。
整个输煤系统(煤场、转运站、栈桥、输煤电控楼等)、厂区入口嘉兴四期交通桥桩基不包含在本标段。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提供企业的任命书,上述人员若有兼职,须提供企业任命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以下两项工程施工业绩:
1)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50000立方米及以上或者合同总价5000万及以上的灌注桩施工业绩(必须提供能证明该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工程规模或合同金额);
2)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打桩总量在50000延米及以上PHC管桩业绩(必须提供能证明该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工程规模)。
9.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以下两项工程施工业绩:
1)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50000立方米及以上或者合同总价5000万及以上的灌注桩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提供能证明该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并体现项目经理身份、工程规模或合同金额);
2)1个及以上单项工程打桩总量在50000延米及以上PHC管桩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提供能证明该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并体现项目经理身份、工程规模)。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11.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近半年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8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16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