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说明
羊曲水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与贵南县交界处,是黄河干流龙羊峡水电站上游“茨哈、班多和羊曲”三个规划梯级电站的最下一级,距上游班多水电站河道距离75km,距下游龙羊峡水电站河道距离100km,距离省会西宁市242km,距贵南县城70km,对外交通方便。
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2.3万km2,多年平均流量629 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98.36亿m3。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2715.00m,死水位、生态限制水位2710.00m,电站运行期按2710.00m生态限制水位运行,水库总库容16.39亿m3,2710.00m水位以下库容12.334亿m3。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47.316亿kW·h,年利用小时数3943h。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挡水、泄洪、输水发电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
枢纽建筑物主要由镶嵌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3孔开敞式溢洪道、1条泄洪放空洞、1孔生态放水洞,右岸输水系统、岸边地面厂房及右岸过鱼设施等组成。挡水建筑物采用镶嵌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721m,最大坝高150m。
羊曲水电站库岸河谷呈基本对称的“V”型谷,两岸岸坡陡峻,自然坡度一般40°~60°,局部陡立,相对高差300m~400m。库区调查发现两岸分布有多个滑坡体及倾倒体,其中近坝库岸H1滑坡体和1号变形体位于坝址上游侧左岸,距坝轴线约0.75km~2.0km,距大坝位置较近,在天然状态下处于基本稳定状态,当水库蓄水后有失稳的可能,失稳后将对枢纽区建筑物的安全和未来电站的运行产生严重影响,需对H1滑坡体及1号变形体采用综合处理措施。本次招标范围为1号变形体A区、B区变形体综合治理,见下图。
1.2招标范围
1.2.1主要招标项目包括下列工程(但不限于):
(1)1号变形体Ⅰ期的开挖、清坡、网喷混凝土防护及锚筋桩、锚杆支护等;
(2)1号变形体顶部截水沟、边坡排水孔、排水沟等施工;
(3)1号变形体开挖支护处理进行全过程安全监测;
(4)本工程所需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5)施工所需的临建交通、施工生产生活设施、供水供电等临建设施的设计、施工、维护等工作;
(6)业主要求配合的其它工作。
1.2.2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0月1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商业信誉
(1)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3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近5年内有同等工程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技术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经验。
(3)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具有2年及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1.5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完成或在建至少1项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主体施工业绩(附合同协议书首页签字页)。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