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县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盐城滨海润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滨海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二期30MWp发电项目开发及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拟在盐城市滨海县全县范围内可利用的户用、学校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本工程作为开发加EPC总承包工程,无论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到工程的资源摸排、前期开发、屋顶荷载评估、屋顶租赁协议(或能源管理协议等)签署、咨询服务、勘察、设计、项目备案、接入系统(含接入系统设计、项目接入手续的办理)、设备及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含加固)、建设期工程保险、项目管理、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安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临时设施、临时用地、技术培训等其他服务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1.动工:2023年9月10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完成并网规模10MWp:2023年11月30日
3.完成并网规模20MWp:2024年3月30日
4.全容量并网发电:2024年5月30日
5.竣工验收:2024年6月30日
项目里程碑节点为以上1、2、3、4点。以上工期为暂估工期,具体动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因招标人原因导致节点延迟,相应节点依次顺延,但本项目从动工到竣工验收总工期日历天不变(如政府要求提前完成,需以政府要求为主)。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2)(1)非联合体投标,应同时具有如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所承担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10MWp(单个项目容量)及以上光伏项目已完工EPC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人其中设计、施工承担方至少具有1个各自承担范围的10MWp(单个项目容量)及以上光伏项目已完工设计、施工业绩。
注: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已完工有效证明资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等信息)。
3.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2)设总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4.安全要求:(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提供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_3_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