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境内。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具体工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调整。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1台容量为200MVA的220kV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含35kV接地变及接地电阻柜)的制造、出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搬运、现场开箱交货、测试、现场安装调试指导、现场技术培训、试运行、交接验收以及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设备需求表详见技术规范。
2.4 交货地点
本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外沟门乡外沟门风光互补二期100MW光储氢项目升压站指定位置)。
2.5 交货期
2023 年9月30日前交付;招标人保留合理调整交货期的权利,具体交货时间和批次以招标人传真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投标型号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3.2 近3年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3年企业经营处于盈利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3.3 投标人信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未被列入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列示的“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以开标当日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4)近3年内在不曾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遭受停产整改、降低资质等行政处罚。
3.4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3套容量200MVA及以上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体现供货电压及供货范围)。
3.5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试验室颁发的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不低于本次招标的设备参数要求,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本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年8月17日至 2023年8月23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