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坦头镇,电站总装机容量17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425MW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机组,最大发电水头761m,最大抽水扬程777m,额定水头724m,额定转速为500r/min。电站配置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系统、辅助控制系统、直流电源系统、工业电视及门禁系统及站内通信系统等电气二次设备,满足电站安全稳定运行需要。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计算机监控系统及附属设备;继电保护系统设备(包含4台发电电动机、4台主变压器、主变压器高压侧4回500kV短线以及3台高压厂用变压器的继电保护装置及附属设备);辅助控制系统及附属设备(包括供排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直流电源系统及附属设备(包括地下厂房、开关站、中控楼、上下库等区域220V、48V直流电源、逆变电源);工业电视及门禁系统及附属设备;站内通信系统(包括光传输系统、交换设备、通信电缆、通信光缆等);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指导、协调、培训、售后服务等。
2.3计划工期/服务期/交货要求
首批设备交货时间为2024年7月,交货地点为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应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计算机监控系统制造商。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国内单机额定容量25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供货业绩(提供合同)。
2)继电保护系统、直流电源系统、工业电视及门禁系统设备制造商应有国内单机额定容量25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供货业绩(提供合同)。
(3)财务要求:2020-2022年无两年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投标人履约信誉良好,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8月17日08时30分至2023年8月23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