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作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单位。主要经营范围为光伏硅片、电池、组件及其配套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维护及经营管理等。
1.2招标范围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太阳能电力分公司高纯液氧合格供应商增补征集;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高纯液氧合格供应商增补征集。
1.3合格供应商选择
本标为确定西安(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高纯液氧供应商。选定的合格供应商,增补入选《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高纯液氧供应商名录》,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签订《高纯液氧供货框架协议》,并参与高纯液氧采购的询比价。合格供应商《高纯液氧供货框架协议》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每年年底将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合格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框架协议,继续参与下一年度高纯液氧采购的询比价。
入选的合格供应商须通过试样,合格后方可参与采购询比价。
1.4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支付采购货物货款,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高纯液氧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代理商须提供所投液氧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投标文件中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截图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1年内,具有10吨及以上的高纯液氧销售合同业绩(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其中代理商可提供所投液氧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业绩。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8月17日~2023年8月23日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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