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办公暂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集装箱及配套设施采购招标人为辽宁北方华锦五洲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办公暂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集装箱及配套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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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0000009601241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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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办公暂设工程总承包项目集装箱及配套设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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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个 |
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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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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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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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报价材料如国家有强制生产(制造、经营)或特殊许可的,要具备相应的资格; 3、具有相应材料制造(供应)能力; 4、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a.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b.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c.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5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3年08月20日 23时55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