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2.2 规 模:本期招标包含40MW/80MWh构网型设备(含30MW/60MWh储能系统、10MW/20MWh光储一体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2.3 标段划分:一标段—河北分公司西柏坡百兆瓦级(县级)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标段一(预招标)
2.4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2.5 计划工期:120天
2.6招标范围:河北分公司西柏坡百兆瓦级(县级)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包括项目构网型设备协控系统;30MW/60MWh储能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储能液冷电池舱、储能变流升压一体舱、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本地控制单元、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液冷热管理系统、BMS、风扇、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储能系统设备间及与外部连接所需全部电缆(含储能侧35kV电缆接头,不包括35kV电缆)及通信线缆等设备,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调试及指导安装、交接试验、配合相关单位验收;10MW/20MWh光储一体机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储能液冷电池舱、光伏/储能变流升压一体机、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本地控制单元、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液冷热管理系统、BMS、风扇、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光储一体机设备间及与外部连接所需全部电缆(含储能侧35kV电缆接头,不包括35kV电缆)及通信线缆等设备,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调试及指导安装、交接试验、配合相关单位验收。
分界点:
(1)控制系统分界点:本示范项目的构网型设备协控系统所需的所有屏柜、服务器、工作站、通讯线缆等相关设备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负责控制系统所有一次电缆的供货、敷设、接线、安装工作同时负责通讯电缆的铺设工作;
(2)35kV电缆分界点:本项目中储能系统35kV高压侧之间至并网点电缆由招标方提供并敷设、安装,含电缆终端及接线端子;
(3)一次电缆分界点:储能系统集装箱内设备之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投标方提供,集装箱与集装箱、集装箱和EMS屏柜至招标方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招标方负责所有一次电缆的敷设、接线、安装工作;
(4)二次电缆分界点:储能系统集装箱内设备之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投标方提供,集装箱与集装箱、集装箱和EMS屏柜至招标方其它厂家供货设备间的电缆及附件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招标方负责所有二次电缆的敷设、接线、安装工作;
(5)调试分界点:投标方应按照电网要求完成储能系统调试工作;投标方应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要求,配合招标方完成消防验收、并网验收、并网检测等工作,验收费用由招标方负责。
2.6 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财务、信誉和关联企业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联合体或代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3.2.2本项目允许设备安装进行分包。投标时须承诺安装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具有累计不低于1GWh(须磷酸铁锂电池)国内储能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
(2)至少具有1项国内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100MWh的储能电站项目或电网认证的构网型储能项目的储能系统集成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构网型储能项目还须提供电网认证的构网型储能相关证明材料;
3.2.4投标采用电芯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储能电芯国内供货总容量不低于2GWh,且至少具有1项国内单体不小于200MWh的电站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内容)。
3.2.5投标人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BMS、EMS、PCS)应具有CMA、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国标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包含检测项目及结果)。须提供所选用储能变流器在充放电两种模式下的高低电压穿越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2.6投标人必须具有电池单体(或电池模组或电池簇)、BMS、PCS、EMS主要部件中至少两个核心产品的研发制造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或制造产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25日17时00分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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