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东坑镇立勤香榧产业园。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规划租用香榧园地面积约 2100 亩,规划装机容量50MWp(交流测 40MW),储能系统容量为 4MW/4MWh。
2.3 计划工期: 2023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183 日历天,具体 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 款需遵守《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采购时序有关规定》的相关具体 要求。自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同时本项目取得公司下达开工批复后合同生效。
2.4 招标范围:
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材料购置(除招标人供应的光伏组件、主变、箱变、逆变器、 GIS、 SVG、开关柜、 35kV 电力电缆、低压电缆、涉网设备等外, 其他设备及材料(包 含满足技术要求的支架、储能系统设备) 均由投标人供应和采购, 具体设备及要求见工程量清单);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光伏场区建筑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及政策处理、道路施工及政策处理, 包括光伏场区围栏、支架基础施工、箱变基础施工、储能系统基础施工、光伏场区主干道路及光伏场区道路、光伏组件安装、组 件支架安装、箱变安装、逆变器安装、升压站内设备安装、储能系统安装、集电 线路杆塔组装和导线光缆架设、通讯箱安装、接地工程、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 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安全设施标准化、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标识和设备标识(制作及安装)等;工程质量监督(含配合质量监督注册及检查验收) 、试验及检查测试、组件 投用后检测、系统调试(包含商业运行前所有调试项目) 、试运行、负责进行各 项试验、验收及政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涉网试验、升压站试验、光伏场区试 验、储能系统试验) 、光伏监控(含视频监控) 系统接入浙江大唐新能源集控中 心, 消缺、培训、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节能、档 案等各项专项验收, 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 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服务等, 同时 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甲供设备 材料的卸车、存储、保管、二次倒运, 生活垃圾处理等, 必须提供满足要求的设备、材料堆放场地(至少保证全容量组件堆放)。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 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得是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投标人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以上招标范围仅供参考,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 的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其中至少 1 个项目为风(光)储一体化工程, 且储能工 程容量不小于 4MWh)。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其中,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建 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 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 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MWp 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项 目经理的业绩, 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 (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满足《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 36 号令)相关要求。
3.2.3 所投集成系统的核心设备(电芯、 BMS、EMS、PCS)应具有 CGC 或 CQC 或 TUV 或 VDE 或国家认定的同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带 CNAS、CMA 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其中 BMS、PCS 系统需具有CNAS、CMA 标志。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