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费县岩坡经济开发区润赫(费县)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费县水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标段名称:EPC工程总承包 (不含光伏组件)
招标内容和范围:1.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接入系统方案设计,负责组织并通过电网公司评审,负责取得电网消纳意见和接入批复(或其他同等效力的文件)。
2.光伏场区、集电线路、送出工程(含接入点改造)、房屋加固(投标人负责对房屋加固直至满足要求,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单位出具的校核报告意见为准)、部分彩钢瓦更换(请投标人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自行踏勘确认,更换所需材料和施工工艺不得低于原厂房设计标准)、屋面防腐、屋面防水(施工前后漏雨处理均由投标人负责)、成品防护(厂内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设施等)、施工期间原有物品搬运与恢复(例如加固工作对厂房内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搬运与恢复等)、光功率预测、施工用电、用水和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及调试等工作。
3.上述区域的工程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屋顶承载力检测校核(招标附件房屋检测报告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需重新进行屋顶承载力检测校核)、电缆抽检(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并网接入、并网试验、送电、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
4.设备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外)、设备监造(除光伏组件外)、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招标人提供的光伏组件经验收后,由投标人负责接收、卸车、转运和保管,由投标人设置临时堆场,临时堆场满足不小于5MWp光伏组件堆放要求。
5.与本工程配套的环保、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除光伏屋顶及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征占地,绿化、地下管线、地上附着物清理及修复,以及与本标段相关的所有民事协调工作。
6.送出工程、光伏场区、箱变、预制舱、逆变器及并网箱(柜)防雷、接地。
7.工程验收(含消防、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8.安装冲洗水管道,包含与现有供水管道连接。
9.本工程范围内设备围栏采购安装,屋面检修通道材料采购安装。
10.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标识牌和安全警示牌的采购安装,临边防护设施采购安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按照《附件L 华润电力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引图册》《附件M 华北大区新能源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试行)》。
11.总包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方人员车辆智慧管理系统”对相关方人员车辆进行管理。
12.地面至车间屋面、展厅屋面的爬梯设计、材料采购、安装。项目共3个车间、2个展厅,其中2个车间、2个展厅进行爬梯安装,爬梯形式参照15J401钢爬梯图集中屋面检修钢梯进行“Z”字型钢梯设计制作,爬梯颜色与厂房外墙颜色一致,爬梯入口处安装门锁封闭。另外1个车间因紧挨办公楼,可通过办公楼内部楼梯到达办公楼屋顶,办公楼屋顶与车间屋面有一道约1米高女儿墙隔离,需制作台阶式爬梯跨越。
13.本工程所有与并网相关的设备(包含电网公司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涉及电网侧施工,施工分包单位选择和资质应满足当地电网公司要求。
14.光伏电站并网手续办理。
15.建设期工程一切险。
16.本次招标内容不含可能配套的储能系统。如后期需配套建设储能,投标人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评审、采购、施工、试验、工程检查、工程验收、竣工投产、档案验收、竣工结算、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本工程进度要求如下:
总包单位进场: 发包人通知约定的日期为第1日历日
电网消纳意见和接入批复获取: 第15日历日
初步设计审查: 第20日历日
房屋加固开工: 第25日历日
光伏组件等设备安装开工: 第30日历日
全容量并网发电: 第70日历日
备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上述节点日历起始点为总包单位进场日;上述工期未考虑施工过程中遇极端天气、政府政策性停工及其他不利外界障碍条件(需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认定),如出现上述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非联合体投标,应至少具有如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3)联合体投标,根据联合体协议所承担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以下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
2.业绩要求:1)非联合体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单体6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已完工EPC业绩,或至少有1个单体6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已完工设计和施工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各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各自承担范围内的单体6MWp 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施工已完工业绩。
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业绩清单及施工完工证明文件。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安全要求: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7.专利要求:设备设计方案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2023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