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电厂输煤系统辅助装备升级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为第二标段:智能辅控分站升级改造、防冻液无人化制液改造、高精度纵撕保护升级。
序号 |
项目及内容 |
备注 |
1 |
带式输送机巡检机器人及其附属设施的生产、安装及调试 |
第一标段 |
2 |
智能辅控分站升级改造 |
第二标段 |
3 |
防冻液无人化制液改造 |
|
4 |
高精度纵撕保护升级 |
工期:两标段工期均为自开工报告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输煤系统(或者选煤厂)的自动化,或者智能化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