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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智慧运营管控中心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3-08-23150
  

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智慧运营管控中心项目EPC招标公告 

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广西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智慧运营管控中心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
本项目规划建设集控中心基础设施、通信系统及业务系统,集控中心用房总面积约1165㎡,其中机房区域面积约165㎡,办公区域(改造为集控室)面积约1000㎡,计划本期接入26座光伏、风电及储能电站,包括220kV光伏电站7座、110kV光伏电站3座、35kV光伏电站8座、110kV风电场4座、35kV储能电站4座,并预留未来新建风光储场站及火电厂、水电站(抽水蓄能)接入能力。
2.1.1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
2.1.2 建设规模:集控中心基础设施、通信系统及业务系统,共接入光伏电站、风电场、储能电站26座,并预留未来新建站点接入能力。
2.1.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0月1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
计划系统试运行日期:2024年3月1日。
计划全部场站接入日期:2024年5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274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承包方应确保全部场站接入日期及竣工日期不晚于计划日期。未经招标人批准,全部场站接入日期不得调整。
2.2 招标范围
2.2.1 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集控中心项目基础设施、通信系统、业务系统等的勘察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预算编制、竣工文件编制等,不含初步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含系统软件授权)、装修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生产准备、全系统试运行、消缺、所有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消防、质监、网络安全测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系统功能及性能测试、竣工资料归档验收等)等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全站点全功能接入集控中心所需解决的内外部所有一揽子工作。负责本期项目场站侧全站点(设计范围内的实际投运场站)、变电站、发包人上级集团等接入集控中心所需的配套通信及业务接入子系统建设及接入调试,负责预留未来新建风光储场站及火电厂、水电站(抽水蓄能)接入能力。负责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调试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
承包人负责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集控中心接入电网试运行评审、建设期运营商通信通道租赁、集控中心与场站侧站点、集控中心与南宁相关变电站、集控中心与发包人上级集团等区域通道开通和调试,以及办理电网公司、通信运营商、管廊管理单位、道路管理单位、公安等相关部门和公司规定的项目建设运营所具备的相关许可、备案和手续,负责与机房设施及集控室场地租赁方、电网公司、通信运营商、管廊管理单位、发包人上级集团、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负责向项目所在地政府应缴纳的相关规费的前置工作及相关手续以及向电网公司、通信运营商、管廊管理单位等缴纳相关费用的前置工作及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费、协调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协助发包人办理机房设施、集控室场地、市政管廊、电网通道租赁。承包人负责临时场地租用、余物及垃圾清理等,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相关评审会务工作。
发包人仅对向项目所在地政府应缴纳的相关规费、向电网公司应缴纳的通道租赁费、向管廊管理单位应缴纳的管廊入廊费和维护费、向机房服务供应商应缴纳的机房租赁费、向集控室场地提供方应缴纳的房屋租赁费、建设期调试及试运行电费进行据实支付。对其相关方的协调、对接、交流、推进、实施等一切相关联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
本项目建设应满足发包人对广西区域内风光水火储等能源资产一体化智慧运营管控需求。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对场站侧站点接入集控中心、集控中心与发包人上级集团网络互联等所涉及的集控中心、发电场站、变电站、发包人上级集团等区域设备及相关设备系统等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需的,如果发包人对此提出需求,那么相关设施、设备、材料、施工、服务及协调等亦属于本项目承包范围,也应由承包人无条件提供,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2.2 招标范围不包括:
不包括本期项目所接入的各场站侧应配置的站内光伏/风机/储能监控系统及升压站监控系统、计量系统、保护及录波系统、功率预测系统、在线监测故障与诊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源监控及核容系统、站端维检系统/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2 投标人应通过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上资质需均在有效期内。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至今)至少1个类似工程(地市级及以上规模的发电集控或电网监控类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或机电专业)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至少1个地市级及以上发电集控项目或电网监控项目设计总工程师或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20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公司或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截图证明。
3.7 近3年(2020年至今)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或合法的)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8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3日9时0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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