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 100%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环江思恩镇大安乡 150MW 光伏发电项目检修道路施工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县大安乡境内
建设规模:光伏区场内进场道路约 2 公里,场内检修道路约 21 公里。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具体时间以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30 日。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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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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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1 广西环江项目-检修道路施工 |
负责光伏区进场道路及检修道路的修建, 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道路基层施工、面层施 工、管涵施工、道路护坡施工、道路挡墙施工 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涉及的所有的施工准 备、施工、性能试验、资料、项目管理、安全 环境措施及质保等;详见第四章。 |
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具体时间以 发包方发出的开工通知 为准) ,计划完工时间 为 2023 年 12 月 30 日。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未被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2)业绩要求:具有近 3 年内(2020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至少 2 个检修道路的施工业绩,或至少有 2 个包含检修道路工程的光伏或风电施工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