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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标段三)】招标公告

2023-08-2800
 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标段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规划建设1700MW新能源项目,包括:风电机组1600MW,光伏项目建设规模100MW(交流侧),新建3座220kV升压站,每座220kV升压站分别以单回220kV线路接入杭锦电厂500kV升压站,220kV线路按JL/G1A-2×630型导线考虑。在杭锦电厂升压站扩建2台1000MVA主变,电压等级为500/220kV。500kV侧本期无新增出线;220kV侧新建4个出线间隔。具体接入系统方案需根据变电站及风电项目建设进度、经相关部门审查后确定。
 
2.2 项目规模:1700MW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1600MW,光伏100MW。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
 
2.4 工期要求:计划2023年9月30日开工,2023年11月30日完成所有风机基础浇筑,2024年6月30日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标段为内蒙古能源杭锦风光火储热生态治理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标段三),包含300MW风电场区建筑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建筑及安装工程。本标段300MW风电机组装机容量为:40台单机容量为7.5MW风电机组,轮毂中心高度111m,叶轮直径193m,机舱重量约155t,轮毂重量约54.5t。(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具体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5.1 施工道路及检修道路,风机吊装平台;
 
2.5.2 风机基础、地基处理(40台);
 
2.5.3 箱式变电站安装(40台);
 
2.5.4 风机设备吊、安装施工;
 
2.5.5 附属电气设备安装;
 
2.5.6 35kV集电线路,35kV电缆终端(包含接地材料、光缆及配套金具、电缆中间接头、终端接头、电缆转接箱、电缆井及附件等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标段升压站内电缆(35kV及以上电缆除外)供货;含标段内光缆供货;
 
2.5.7 升压站范围,新建一座220kV无人值守升压站。
 
升压站各系统和配套工程的设备及材料(甲供除外)采购、运输、卸车保管、储存管理;建筑工程包括施工准备、站区场地平整、变配电设备基础、站区配电设备构筑物、生产及辅助生产用房、围墙大门、站区硬化、进站道路等施工;安装工程包括升压站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电缆敷设、接地、单体调试、与送出线路的接口等。(设备预制舱厂家成套供货的设备材料安装由供货方负责,不包含在本标段内)
 
2.5.8 负责施工范围内所有甲供设备材料装卸、接收、验收、保管等;
 
2.5.9 防雷检测、单体调试、配合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等;
 
2.5.10 配合施工验收;
 
2.5.11 集电线路工程、风电场光缆及、附件安装;
 
2.5.12 电缆防火封堵;
 
2.5.13 接地、沉降观测(观测点、基准桩)等施工;
 
2.5.14 本标段甲供设备及材料的卸车保管及倒运、施工临水临电工程、植被恢复、防雷检测、生产生活临时用地、工程各类专项试验、专项验收(含消防图纸审查及验收)、质量监督部门检查验收、配合分系统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等;
 
2.5.15 甲供设备、材料划分:
 
风电场甲供设备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箱式变电站,均为机位车板交货;升压站甲供设备为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成套设备、中性点电阻柜(厂家就位)、220kVGIS设备及预制舱(由厂家安装、单体调试)、机舱至塔底柜控制控制电缆、35kV配电装置及预制舱(由厂家安装、单体调试)、二次设备及预制舱(由厂家安装、单体调试)、无功补偿装置及成套设备(由厂家安装、单体调试)、35kV全绝缘屏蔽铜管母线(含支架、金具等所有安装附件),其他设备由投标人采购;
 
本标段甲供材料35kV及以上电缆、塔底至箱变间电缆,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其他材料由投标人采购。
 
2.5.16 施工界线划分:
 
风机、箱变、检修道路等与其他标段的分界线施工图为准,集电线路按照回路进行分界,本标段集电线路暂定15个回路分别接入升压站内35kV开关柜(含电缆终端等),各标段集电线路电缆、光缆施工及电缆终端制作安装自行负责;
 
220kV升压站出线以220kV门型架出线侧绝缘子串挂点为界限(出线侧绝缘子串不在本标段施工范围内);
 
以上施工界限同时必须服从监理、发包人的现场协调划分定界。
 
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证书均要求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7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风电项目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至少2项(单项合同业绩中须同时包括风电主机、220kV升压站项目建筑和安装),其中单项合同业绩施工规模在200MW及以上至少1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工程名称、工程范围、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有电子签名和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电子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所在单位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2022年1月至今)。近7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身份完成过风电项目(必须含风电主机)建筑或安装工程,需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或已投产证明)扫描件,以及任命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8月3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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