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提供废气处理设备、多联机空调机组、排风机、新风机组、活动挡烟垂壁、电暖器等相关设备一套(详细内容及参数见附件1内表1),正常生产所必须的主机、零、部件并提供相关设备运行正常与否的监测手段和合同规定质保期内(但不限于)应有的易损部件的备件。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企业自筹100%
2.3交货期:45天
2.4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2.5付款方式:发包人与承包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后30天内,发包人收到业主相应价款后,支付该批采购费用的30%;
设备运抵现场并提交合同要求的电子版全套制造文件、说明书及证书等设备资料交付业主且经业主检验合格的,发包人收到业主相应价款后支付该批设备费用的40%;
工程竣工完成、性能考核合格、结算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后,发包人收到业主相应价款后支付该批设备费用的20%;
预留设备结算价的10%作为质保押金,质量保证金将在项目中交后21个月或性能考核合格后15个月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一次性支付给承包商,在质保期发生的应由承包商承担的费用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保期到后无息退还。
2.6报价方式:总价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证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1项实验室集成系统(包含变风量通排风系统、自控系统等)良好销售或使用业绩(以含技术部分的销售合同为准,且无不良记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8月25日9:00至2023年8月3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