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保证炼铁厂高炉净环水系统、风机净环水系统、软水密闭循环系统、喷淋水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生产运行效率,降低生产消耗,现需要有水质处理方面的专业公司进行高炉循环水处理工作。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1#-5#高炉循环水系统(包括风机水、高炉(综合)净环水、喷淋水、软水密闭)水处理。具体包括:确定药剂配加种类;提供药剂;制定加药方案;并负责加药工作(日常化验工作由甲方承担);水质监控过程管理和运行分析;配备在线检测仪器装置(挂片);配备水处理系统相关设备(加药桶、加药泵)并对其维护保养,定期对高炉冷却设备(水冷直管、改通工业水的冷却设备)进行清洗等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工业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或工程序列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2022年7月1日起连续6个月)。。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7月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的(2020年--2022年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工业循环水处理方面业绩不少于3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承包范围内容、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5、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8时00分至2023年9月4日下午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