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灰石粉(捆)招标-2023年9月环境公司蓟县、王滩、唐山北郊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项目资
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
2.2建设规模:蓟县招标方用石灰石粉,日用量约300吨,年用量约80000吨;唐山北郊招标方用石灰石粉,日用量约150吨,年用量约50000吨;王滩招标方用石灰石粉,日用量
约350吨,年用量约110000吨。
2.3物资名称:石灰石粉
2.4招标编号:CWEME-202308HJTX-W055
2.5数量:本次招标预估用量为240000吨,按实际生产需求量进行供货。
2.6技术规格:
项目 | 单位 | 标准 |
水分 | % | ≤1.5 |
烧失量 | % | ≥40.79 |
CaO | % | ≥50.4 |
CaCO3 | % | ≥90 |
MgO | % | ≤1.2,若检测MgCO3,则需转化为MgO,转换系数为0.48 |
Al2O3 | % | ≤0.6 |
SiO2 | % | ≤2.0 |
Fe2O3 | % | ≤0.7 |
盐酸不溶物 | % | ≤2.5 |
粒径 | μm | ≤44,325目,通过率≥90% |
项目 | 单位 | 标准 |
水分 | % | ≤1.5 |
烧失量 | % | ≥40.79 |
活性指标 | 用硫酸滴定35分钟以后pH值不小于5.0 |
郊项目部
2.8交货期:2023年12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保证满足本次招标数量的供货能力。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1日17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