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冷湖50万千瓦风电场站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市冷湖镇北风电基地;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场站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基地。
2.2.项目规模:冷湖50万千瓦风电场站、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场站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冷湖50万千瓦风电项目自合同生效开始最低配备人数17人,计划4个月生产准备期,共16个月整体运维工作;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项目自合同生效开始4个月为生产准备期(最低配备人数5人),自生产准备期后12个月为整体运维期(最低人数配备8人)共 16个月整体运维工作,履约日期及人员需求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1/21-QT-01401 |
生产运维(含生产准备)服务 |
(1)冷湖50万千瓦风电项目、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项目生产准备工作,具体包括跟随生产准备厂家人员进行设备学习、参与设备的调试、编制电站制度并按规定完善、生产设备标识安装、收集设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建立完善电站设备技术台账、督促总包方技术消缺、编制运行规程编制及检修规程、电网生产准备信息录入、配合办理电站运营所需各类证书等生产准备工作。待投运后对场站进行进行巡检、日常工作、缺陷处理、站点监视、运行操作等服务,同时包括各站点生产人员伙食、保险、交通、劳动保护、体检、培训、取证、交通费用等,以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维护,采购方提供住宿场所; (2)生产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站故障诊断与分析、巡视检查、隐患排查、缺陷处理、设备维护、定期巡检、技术监督项目执行、事故应急抢修、协助开展大部件更换及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定检工作,保证发电量,确保生产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3)为保证场站运维工作正常开展,提出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其中冷湖50万千瓦风电场站17人(管理员1人,班长1人,技术员1人,检修员11人,电气操作组长1人,电气操作员2人),合同签订后派驻17人,协助开展生产准备及生产运维工作;乌图美仁10万千瓦光伏场站8人(管理员1人,技术员1人,检修员3人,电气操作组长1人,电气操作工2人),合同签订后派驻5人,协助开展生产准备工作,根据实际并网时间派驻8人开展生产运维工作。 (4)协助提供片区正常运维所需的先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高海拔风光场站无人机智能巡检等。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维(含生产准备)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扫描件)。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3个单体50兆瓦及以上风电运维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且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包新能源运维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总容量超过1000MW(含),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28 16:03到2023-09-0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