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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工程质量检测检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8-3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玉曲河扎拉水电站工程质量检测检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能源【2020】56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左贡县碧土乡扎郎村、林芝市察隅县察瓦龙乡珠拉村。
2.2建设规模:扎拉水电站为玉曲河干流下游河段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六级,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采用混合式开发方式,坝址位于左贡县碧土乡扎郎村附近,厂址位于察隅县察瓦龙乡珠拉村,厂址距左贡县城约136km,距昌都约290km,距河口约83km,距上游碧土坝址17km。扎拉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546km2,多年平均流量107m3/s,多年平均径流量33.9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815m,校核洪水位2816.25m,总库容914万m3,总装机容量1015MW(含生态电站15MW,2*500MW+3*5MW),多年平均发电量38.41亿kW•h(含生态电站电量0.86亿kW•h),为二等大(2)型工程。
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挡泄水建筑物、引水隧洞、电站厂房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2820m,坝顶长度202m,最大坝高70m。坝身布置泄洪设施,设1个表孔、2个泄洪冲沙底孔,表孔孔口尺寸为7m×10m(宽×高),底孔孔口尺寸为4.5m×6m(宽×高);溢流坝段左侧设1个生态放水孔,孔底高程2805.00m,孔口尺寸2m×2.5m(宽×高),引水隧洞断面为圆形,引水线路长约5.5km;电站厂房为地面式。主电站装设两台500MW冲击式机组。引水线路采用两级竖井布置型式,由上平段、调压室段、第一级竖井段、中平段、第二级竖井段、下平段组成。引水隧洞主洞按两机一洞布置,单条内径7.5m的主洞经1623.90m后渐变为内径6.0m的单洞过闹中断裂带,长440m,再渐变为内径7.5m,经1616.70m至调压室,主洞经上平段末端的调压室后分为两条内径5.3m的支洞,经两级竖井后渐变为内径4.2m支管分别引水至厂内两台机组发电。1#机引水线路全长约5516.31m,2#机引水线路全长约5557.58m。调压室采取圆筒阻抗式,总高度116.5m,两个事故检修闸门孔和通气孔可作为调压室的阻抗孔,不再另设阻抗孔,井筒内径20m。地面厂房由主厂房、副厂房、安装场、尾水平台、尾水渠等组成。副厂房位于主厂房上游侧,安装场位于主厂房右侧。地面厂房(包括主厂房、副厂房和安装场、尾水平台)总尺寸为118m×75m×69.1m(长×宽×高)。机组装机高程为2127.10m,尾水底板开挖高程为2109.60m,球阀层高程为2121.70m,水轮机层高程为2130.50m,发电机层高程与地面高程相同,为2144.60m;厂房屋顶高程为2175.00m。
主厂房机组段一机一缝布置,机组段总长度为70m,主厂房地面以上机组部分的宽度为31.5m,主厂房地面以上球阀部分的宽度为17m,总宽度为48.5m。副厂房布置在主厂房上游侧,长度为118m,宽度18m。安装间段位于主厂房右端,紧靠1#机布置,安装间段主要分五层。尾水平台宽度为8.5m,高程为2144.60m。尾水检修门为一机一孔。本项目对外重大件道路运输线路采用G318国道川藏线,起自四川成都、经雅安、康定、
理塘、巴塘、芒康、左贡,经本项目正在实施的对外交通保障工程(现有S203左贡至碧土段改造升级)至坝址。场内重大件运输主要沿坝区6#公路、玉曲河上游公路桥、3#公路、厂坝交通洞、厂坝连接5#公路、进厂13#公路达到厂房施工区。
首部枢纽采用全年挡水围堰+左岸导流隧洞泄流方案,地面厂房采用土石围堰全年挡水施工方案。围堰保护对象为2级永久性建筑物,相应导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大坝基坑上下游围堰设计挡水时段为全年,设计标准为5%频率最大瞬时流量1010m3/s,相应上下游水位为2785.71m、2766.47m。厂房出口施工围堰为全年挡水土石围堰,为预留土(石)埂围堰,挡水标准为全年5%频率最大瞬时流量1070m3/s,相应水位为2119.89m。导流洞进出口围堰设计挡水时段为全年,设计洪水为全年20%频率最大瞬时流量806m3/s,相应上下游设计水位分别为2768.52m、2762.04m。消力池下游防护区围堰设计洪水位11~5月20%频率最大瞬时流量428m3/s,相应下游水位2760.13m。导流隧洞布置在左岸,导流隧洞全长442.92m,采用8.0×10.0m的城门洞型,其中进口段明渠长13.06m,隧洞洞身段长361.88m,出口段明渠长45.50m。导流隧洞进口底板高程2762.0m,出口底板高程2758.0m。
扎拉水电站工程混凝土总量为94.67万m3,喷混凝土9.36万m3,计及临建工程和损耗,共需混凝土骨料240.33万t,其中粗骨料165.83万t,细骨料74.50万t。混凝土骨料采用人工骨料。前期准备工程混凝土量20.17万m3,喷混凝土5.03万m3,扎史同砂石加工系统投产前,前期项目约8万m3混凝土、3.4万m3喷混凝土,考虑从当地料场采购;扎史同砂石加工系统投产后,前期准备工程混凝土骨料由扎史同砂石加工系统供应。坝区和厂区主体工程混凝土量74.50万m3,喷混凝土4.34万m3,并考虑前期准备工程13.8万m3混凝土(含喷混凝土),计入需砂石系统轧制的0.55万m3过渡料和垫层料,需山场毛料95.98万m3,除利用引水洞8.78万m3开挖料外,其余87.2万m3选择扎史同沟石料场作为主体工程混凝土骨料料源。扎史同沟石料场运至厂区加工系统运距约1.5km,厂区加工系统净料运至坝区混凝土加工系统运距约18km。
本项目设3个弃渣场,其中大坝左岸上游滩地弃渣场为水下渣场,弃渣量40万m3;大坝左岸卡树冲沟弃渣场,弃渣量343万m3;厂区闹中冲沟弃渣场,弃渣量370万m3;
工程施工准备工程于2021年9月开始,2023年5月主体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开始施工,计划2023年12月工程截流,2026年10月生态机组安装完毕,2026年12月下闸蓄水,2027年3月底主厂房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7年9月工程完建。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直至枢纽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扎拉水电站项目主体及主要附属工程建设期工程质量检测检查技术咨询服务。投标人需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安装进度和现场情况,组织专家为招标人提供工程质量检测检查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和要求等质量行为,及履行法定质量控制责任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对质量管理所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的方面提出建议。
(2)在工程截流、蓄水和机组启动等重要阶段,适时开展实体质量检测抽检报告的分析与咨询。
(3)抽查施工质量控制资料,查勘工程实体质量,对枢纽工程实体质量包括挡水、泄水、引水发电系统建筑物施工质量(开挖质量、混凝土浇筑质量、灌浆质量等),以及机电和金属结构设备安装质量等进行年度性质量咨询与评价;对枢纽工程施工期安全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
(4)根据招标人要求,适时开展工程质量提升培训活动,但每年不低于两次,每次培训课件发送招标人归档;对工程截流和下闸蓄水安全应急预案提出分析评价意见。
(5)对工程施工期重要的安全度汛、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对工程是否具备阶段验收条件提出建议和指导。
(6)根据招标人要求,安排人员配合完成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及竣工阶段等阶段性验收工作。
(7)根据招标人工作安排,安排相关专业专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咨询活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之日,具有独立开展过(正在实施或已完成)1个装机10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咨询服务或勘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等)。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每年净资产大于0,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5.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投标提醒:
3.8.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8.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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