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上级公司审议通过后生效。
项目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知悉。
一、招标条件
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白音诺尔铅锌矿南区2、3、4号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已由上级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该项目所需的 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白音诺尔铅锌矿南区2、3、4号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工程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名称: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白音诺尔铅锌矿南区2、3、4号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2.2、项目概况:
第一阶段目标(2022年-2023年):完成修复区及周边地表植被恢复、生态环境及土地损毁修复,植被覆盖率达到 65%以上、植被成活率达到 85%,有效控制修复区周边水土保持及水土涵养能力,控制2、3、4 号露天采坑修复范围水土流失情况。对 2、3、4号露天采坑实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对露天采场平台、边坡、坑口及其他局部稳定区域进行地形整治、 覆土绿化,同时配套相应截排水、挡墙、养护、安全防护及监测工程,控制区域内水土流失,并初步恢复区域生态系统。2、3号露天采坑只对其周边布设安全围栏进行安全防护。
2.3、本工程的建设地点: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内2、3、4号露天采坑。
2.4、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前全部完成。
2.5、招标范围: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6、质 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矿山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截图;没有被列入黑名单,提供查询的未被列入黑名单的证明截图;提交投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30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4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