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况
黔东电厂程控交换分为调度交换和行政交换 2 套系统, 于 2008 年 10 月投 运,均采用河北远东哈里斯产品, 2 套交换机组屏安装于办公楼四楼通信机房, 其中调度交换机总容量为 512 线,含 2 套调度台分别位于集控和输煤程控楼;行 政交换机总容量为 1024 线;总配线架采用科隆模块配置,开放式架构。因超年 限运行, 程控交换机出现老化现象, 严重影响电厂安全生产, 因此需对程控交换 机进行改造。
碗米坡电厂与湖南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之间通过调度数据网进行数据通 信, 一平面两条链路为省网直通和湘西地网转接, 二平面两条链路均为湘西地网 转接, 所有链路均为 2M 通道。电厂省网 NEC 光端机于 2021 年进行技改, 更换为 最新的华为 1800V 型 SDH 光端机, 主要传输集控数据网、电力系统电话、线路保 护、安全稳定装置、调度数据网和信息专网综合数据网等, 共 10 个 2M 业务, 其 传输速率为 622M(STM-4)。业务经过光传输设备有 1 路光纤出局路由, 起止点为 碗米坡电厂至岩人坡变,其光纤型号为 OPGW 光缆,光缆长度为 30 公里。
湘西地调环网华为 155/622 型光端机自 2003 年投运至今,不满足 SDH 光 传输系统备用通道要求, 湘西地调华为 155/622 型光端机已改造完成。碗米坡电 厂作为湘西地调环网的接入点,需根据湘西地调 SDH 光端机设备进行相应改造。
凌津滩电厂完成 2022 年完成 OPGW 光缆改造工程, 由凌漳线和凌桃线组成, 凌漳线由 2 根 24 芯 OPGW 光缆组成,线路总长 33.61 公里。凌桃线敷设 1 根 24 芯 OPGW 光缆,线路总长 108.54 公里。目前,电厂主用省网通道由华为 1500 设 备通过凌桃线传输, 备用常德地调通道由华为 Metro 1000 设备通过凌漳线传输, 原有微波通信通道备用。因华为 Metro 1000 设备由建厂初期投入使用,现已超 年限运行, 需对其进行改造, 结合凌津滩电厂现有 OPGW 光缆路由及湖南省网 SDH
光传输 B 通道情况, 新增凌津滩电厂湖南省网SDH 光传输 B 通道设备, 确保省网
备用通道及地调 2M 业务安全稳定运行。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一般项目。
2.2.2 黔东电厂程控交换机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2.2.3 碗米坡电厂 SDH 光传输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2.2.4 凌津滩电厂 SDH 光传输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2.2.5 其他。
2.3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完成所有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报价人经营范围包括通信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内容, 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2 为确保能平滑接入湖南省电力光纤传输网, 投标人提供的 SDH 光传输 设备和程控交换机系统设备应与电网侧的设备品牌保持一致, 并提供原厂授权书 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不予采纳。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2 年具有 2 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的程控交 换机或 SDH 光传输系统改造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 并附业主/用户 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 其数量和品种 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 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3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1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 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1 年 以上的项目经理。
3.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配备专职安全负责 人,每人至少有 1 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