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包装与码垛机系统及其配套设施,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三份尿素包装码垛机系统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01月01日以后出具)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连续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各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财务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3.4信誉要求:
1)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1日9时00分到2023年9月8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