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县城东南方向约40km、新店子乡上恼亥行政村南侧约1km处。现有2×660MW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1320MW。本次拟对厂区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外委。
2.2服务地点: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招标范围:投标人须至少配备43人及部分机具完成内蒙古和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卫生保洁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 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火电厂保洁(或物业)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签订时间、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1日9:00起至2023年9月8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