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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邦溪100MW农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09-0510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文件价格 (元)

1

 

 

 

 

 

D12-01 京粤(白沙)新能源有限公司白沙邦溪100MW 农光互补项目 EPC 总承包

京粤白沙邦溪 100MW 农光互补项目勘 察设计、设备采购(除甲供材外,含升压  站所有设备材料、光伏本体箱变设备、光  伏支架、电缆材料,其他光伏本体材料,塔材金具等)、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  安装(含 110kV 升压站工程,光伏本体工  程,外送线路工程和对侧间隔工程、储能  设施建设工程等)、储能系统(设计、施  工、设备采购),长期租地、余物清理、  青苗补偿、迁移补偿、工程保险、征租地  协调、电网协调、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

计划开工时间

2023 年 9 月,计 划竣工时间 2023 年 12 月,以实际 签订合同所确定 的日期为准。

2000

 

 

 

 

还包括系统 240 小时试运行(含并网和验 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并 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 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 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配合完 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缺陷责 任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同时也包括提供所 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 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南网公司验收和质保 期内维修、工程档案验收移交等相关工作 及费用;光伏组件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 以及工程达标投产验收、移交生产、竣工 验收配合、竣工决算配合等方面所需的所 有工作和服务。(不含前期手续)自项目 开工到项目竣工所有合规性手续办理(含 消防验收等),临时工程费用均应包含在 临时工程项目中,发包人不另支付。本项 目甲供材为:组件、逆变器,规格型号最 终以施工图为准。

 

 

2

 

D12-02  山东 新能源有限公 司诸城市 20 万千瓦农光互 补项目(一期 70 兆瓦)

本项目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EPC 总承包,全面负责工程建设,建设范围包 括光伏区、集电线路、220KV 升压站、储 能系统、送出工程等,负责完成项目合规 手续办理、项目相关土地手续办理(含征 地、建设期租地及产生的各项费用)、项 目建设民事协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 质量、进度、技术、档案、信息、协调管 理)、工程勘察设计及优化、工程设备及 材料采购(组件、逆变器甲供)、工程土 建及安装施工(包括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 原建构筑物的拆除、修复及加固,场平 等)、设备调试及各项试验、各阶段验收 (含质量监督验收、并网验收、水保验收、 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职业防护验收、档 案验收、安全设施验收、竣工验收等)、 试运行、消缺、涉网手续(电力业务许可 证、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电合同、并网调 度协议等)等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具体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

期:  2023 年 9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3 月 30  日

2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D12-01 京粤(白沙)新能源有限公司白沙邦溪100MW农光互补项目 EPC 总承包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为履行本合同,投标人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 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级)资质。

4.投标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

(2)投标单位目前和近 3 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重大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5.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

1.投标单位需提供财务状况证明资料,包括近 3 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及相 应审计报告。

2.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需提供无不良记录截图;

3.投标方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 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业绩要求:

设计要求: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2 个 100MW 及以上地面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近 5 年具有累计容量 500MW 的光伏电站施工图设计业绩,或近 5 年承担过 2 个 100MW 及以上已完工 光伏电站的 EPC 总承包业绩;

施工要求: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2 个 100MW 及以上已完工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近 5 年内具有累计容量 500MW 的已完工 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需提供业绩合同(含封面、承包范围、签字页)复印件,以及在业绩列表中 提供发包人的负责人姓名、有效的联系电话等信息。

项目经理资格: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专业)和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近 5 年(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 1 个 100MW 及以上或 2 个 50MW 及以上 的已完工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须提供证明文件),项目 经理具备光伏发电工程管理业绩,年龄不大于 50 周岁。

其他要求:

1.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 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 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招标人确认投标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精确到人民币“元”)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同一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2

D12-02 山东新 能源有限公司 诸城市 20 万千 瓦农光互补项 目(一期 70 兆 瓦)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包括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环境认证 证书、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2)投标方具有近 5 年内完成至少 2 个 100MW 及以上的光伏项目总承包工程业 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合同封面、关键页、盖章页、业主评价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目前和近 3 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踏勘要求:由于本项目建设地点涉及林木、果树、灌木林等,投标单位需参加 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唐柳 15964730983)。

项目经理资格:

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注册安全 工程师证,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 5 年内至少 2 个 100MW 及以上并网光伏电 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年龄不大于 55 周岁。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财务要求:

1.投标单位需提供财务状况证明资料,包括近 3 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2.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 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无不良记录截图;

3.投标方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 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其他要求:

1.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 年内在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招标人确认投标单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精确到人民币“元”)或者投标报价呈规 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同一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 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
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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