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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食堂蔬菜、鸡蛋、豆制品等副食品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0500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航工程技术 沈阳基地(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食堂蔬菜、鸡蛋、豆制品等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8070。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85万元(含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

序号

采购

内容

单位

预估采购数量

参考单价

拦标折扣率(%)

备注:技术指标

1

菠菜

斤

15000

3.98

折扣率不得超过76%

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腐烂等现象。

2

蒜薹

斤

30000

7.9

3

茄子(绿)

斤

40000

1.48

4

胡萝卜

斤

35000

1.78

5

黄瓜

斤

30000

2.18

6

圆葱

斤

30034

1.48

7

油菜

斤

30000

1.88

8

土豆

斤

65000

1.8

9

蒜

斤

10000

6.28

10

韭菜

斤

15000

2.5

11

芸豆

斤

25000

4.98

12

尖椒

斤

25000

2.8

13

大白菜(有机)

斤

100000

1.58

14

西红柿

斤

25000

2.8

15

生姜

斤

8000

12.8

16

大葱

斤

8000

2.78

17

青椒

斤

15000

1.78

18

杭椒

斤

5000

3.15

19

红椒

斤

5000

6.8

20

甘蓝

斤

50000

1.38

21

芹菜

斤

40000

2.8

22

红萝卜

斤

40000

1.98

23

白萝卜

斤

20000

1.58

24

冬瓜

斤

25000

1.58

25

菜花

斤

20000

3.28

26

黄豆

斤

60000

2.99

27

福来绿豆芽

斤

15000

2.8

28

黄豆芽

斤

10000

2.8

29

金针菇

斤

8000

2.68

30

娃娃菜

斤

10000

6.58

31

角瓜

斤

10000

1.68

32

香菜

斤

3000

4.18

33

菜心

斤

25000

3.68

34

芥兰苗

斤

15001

4.8

35

油麦菜

斤

20000

2.58

36

豇豆

斤

20000

2.98

37

雪里蕻

斤

11110

1.1

38

苦瓜

斤

5000

1.98

39

西兰花

斤

15000

4.58

40

生菜

斤

15000

2.99

41

紫茄子

斤

20000

1.48

42

西生菜

斤

12000

2.99

43

西芹

斤

15000

3.99

44

荷兰豆

斤

10000

9.9

45

豆苗

斤

8000

5

46

茶树菇

斤

6000

7.5

47

杏鲍菇

斤

10000

3.98

48

香芹

斤

8000

3.98

49

香椿

斤

2000

6.5

50

香葱

斤

3000

3.78

51

气豆

斤

10000

2.5

52

甜蜜豆

斤

8000

7.5

53

青蒜

斤

8000

3.5

54

苦苣

斤

3000

2.78

55

秋葵

斤

1000

6.99

56

百合

斤

4000

10

57

空心菜

斤

10000

2.8

58

香菇

斤

9000

6.98

59

山药

斤

12000

7.98

60

地瓜

斤

28000

2.99

61

小白菜

斤

10000

1.98

62

油椒

斤

8000

1.99

63

南瓜

斤

8500

2.58

64

海鲜菇

斤

8000

3.98

65

蒜苗

斤

8000

10.8

66

茼蒿

斤

12000

4.18

67

有机菜花

斤

6000

3.99

68

小葱

斤

2951

2.99

69

莴笋

斤

5000

2.19

70

紫甘蓝

斤

11000

1.99

71

茭白

斤

8000

6.8

72

苞米

根

8000

2.2

73

甜玉米粒

斤

3000

5.2

74

日本豆腐

袋(70g)

9001

1

无损伤、形态、色泽正常,无腐烂气味等现象。

75

干豆皮

斤

6000

5.8

76

素鸡

斤

15000

6.8

77

豆泡

斤

6000

12.5

78

干豆腐

斤

20001

4.99

79

干豆皮丝

斤

5000

7.8

80

豆腐干

斤

5000

6.8

81

干豆腐丝

斤

5000

6.8

82

大豆腐

斤

30000

2.65

83

盐水火腿

根(380g)

6000

9.6

84

鹌鹑蛋

斤

9000

9.8

蛋壳清洁,有壳膜,不破裂,蛋形正常,色泽鲜明,无变质等现象。

85

鸡蛋

斤

40023

4.38

86

咸鸭蛋

斤

8000

14.8

87

松花蛋

个

20000

1.7

88

西瓜

斤

5000

1.58

外表无损伤,形态好,色泽正常,无腐烂等现象。

89

哈密瓜

斤

2000

3.85

90

国产寒富士苹果

斤

2000

8.2

91

香蕉

斤

2000

4.2

92

国产巨峰葡萄

斤

2000

6.99

93

国产柠檬

斤

2000

7.4

94

圣女果

斤

2000

5.98

95

火龙果

斤

2000

7.68

96

国产脐橙

斤

2468

7.98

97

国产猕猴桃

斤

3000

9.28

98

国产桔子

斤

3000

4.5

99

南果梨

斤

3000

5.5

100

水蜜桃

斤

2990

11.5

101

大白菜(一次性采购腌制酸菜)

斤

50000

1.38

折扣率不得超过60%

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腐烂等现象。

合计:3850000

参考单价:以2023年7月16日沈阳地利生鲜超市金水店、沈阳浑南万达浙加都超市两家最低价作为参考依据报折扣率,超过限价(折扣率)投标无效。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定价周期及定价依据:每月至少两次(具体日期由甲方确定,节假日双方约定)由甲乙双方各派人员共同到沈阳地利生鲜超市金水店、沈阳浑南万达浙加都超市对同类同质量食材进行询价,如该两店无所供食材,可到沈阳塔湾农贸市场询价,并共同确定同类同质食材的明码标价,以每项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格;如无明码价格,由乙方当场购买单类商品500克价格为准,如购买的单个(件)食材重量超过500克或所购商品为整体包装食材,则按购买单个(件)食材的单价为准。询价后,双方在询价单上签字确认,如果有效期内遇货品价格波动超过正负15%,双方可共同增加对此货品的单独询价,有效期不超过整体货品的有效期。供货价格以询价价格,乘以中标后对应商品的折扣率为准。此价格含税、含包装和运输费用。

4、投标人报价时须针对上表各类产品列出的“参考单价”报出不同的投标折扣率。报出的各投标折扣率不得高于对应规定的“拦标折扣”,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须为固定值(如:7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65~70%),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如,投标折扣率为67.5%时,即单价(含税)=投标折扣率×参考单价。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食堂蔬菜、鸡蛋、豆制品等副食品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飞机维修基地甲方指定的卸点。将食材发送到指定地点并协助甲方检质验斤,整齐摆 放到指定位置。

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招标人订单的次日上午7:30前交货。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3投标人需具备本项目的经营权和能保障本项目履行的生产能力,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指所投产品)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注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如需)采购人有权在后续审厂环节进行查验】

2.4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8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9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10 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意: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开具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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