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煤机公司)以液压支架核心能力延伸与拓展为主业,以井工走向露天的两翼齐动为导向,先后研制支护高度从0.55米到8.8米,工作阻力从1800千牛到26000千牛,中心距从1.25到2.4米等不同类型1000多种架型10多万架,露天工程油缸及矿建专用设备形成系列化,为客户量身定做专业化的配套开采技术、成套装备、融资租赁、承包达产、设备维修与再制造、全寿命周期服务等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产品应用于全国十四大煤炭基地100多个重点矿区,是国内最大的煤机装备出口基地。
2.1.2 预计全年厂内转运量:18万吨左右。
2.1.3 服务内容及要求:北煤机公司厂内液压支架及其配件、原材料、半成品等工序转运至各分厂(主要来自元件分厂、结构分厂、下料中心、毛料车间、生产交付中心等)及厂内倒运支架,用吊车进行吊装业务,夜班转运等厂内运输业务。装卸货物时,车上由物流供应商负责,车下由北煤机负责。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两年
2.4 服务地点: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房山区矿机路)、北煤机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伊金霍洛旗阿大线七公里处中煤装备园区)
2.5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2.6 报价方式:投标人以车型: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和单机(重型栏板货车)/厂内运输小型车(轻型货车2-5吨),分别进行大车/单机,小型车2种报价,单价为元/台班,(8小时/台班)。投标人的运输单价为元/台班,以2种车型(大车/单机,小型车)分别进行报价,2种车型单价报价之和为评标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3 投标人须具有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排放标准国五及以上(含国五)的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1辆;厂内运输小型车(轻型货车2-5吨)5辆;单机(重型栏板货车)车辆4辆;车辆保险齐全,所有人信息必须与投标人信息一致;并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如生产需要增加运输车辆,车辆也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含国五)标准),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9月5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3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