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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33、34号炉脱硝催化剂、6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2023-09-0600

一、   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改项目四川广安33、34号炉脱硝催化剂、6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招标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安市代市镇东北

2.2 项目规模:33、34号炉脱硝催化剂采购规模为2×300MW燃煤机组;6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规模为6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33、34号炉脱硝催化剂采购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34号炉2×3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烟气脱硝所需的脱硝催化剂,包括催化剂设计、生产、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旧催化剂的处置、技术服务、检验、售后服务等。

500

 

6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2号炉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烟气脱硝所需的脱硝催化剂,包括催化剂设计、生产、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旧催化剂的处置、技术服务、检验、售后服务等。

5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34号炉脱硝催化剂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必须为催化剂生产厂家。

6.投标人(不是关联单位或上下级企业)应具有脱硝催化剂全尺寸实验检测评估CNAS证书。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 项300MW及以上容量锅炉脱硝蜂窝式催化剂供货和安全投运业绩(需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提供:(一)合同复印件(合同标的、签订时间、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二)供货合同对应的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9.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旧催化剂,被委托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且须与委托方有书面协议。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2号机组脱硝催化剂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必须为催化剂生产厂家。

6.投标人(不是关联单位或上下级企业)应具有脱硝催化剂全尺寸实验检测评估CNAS证书。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2 项300MW及以上容量锅炉脱硝蜂窝式催化剂供货和安全投运业绩(需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提供:(一)合同复印件(合同标的、签订时间、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二)供货合同对应的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2020年、2021年及202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9.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旧催化剂,被委托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且须与委托方有书面协议。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06 11:27到2023-09-13 17:3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09 09: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
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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