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海阳 HG34 场址海上光伏一期 50 万千瓦项目用海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专题服务
项目地点:山东省海阳市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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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 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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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阳 HG34 场址海上光伏一期 50 万千瓦项目用海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专题服务 |
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及用海审批前期手续办理需要的其他专题工作, 取得相关专题报告及海域使用批复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 |
1000 |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人民币 230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银 行资信证明,加盖公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 名 单 (提 供 网 站 截图, 加 盖 公 章 );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对于集团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a、在中国海域使用论证网(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和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实名注册及校验通过(须提供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b、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海洋、环境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高级职称证明文件、社保证明)。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至少具有 1 项海域使用论 证或环境影响评价业绩, 并同时取得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或相关批复(须提供合同证明复印件和预审意见或相关批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9 月 5 日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