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黄陵年产40万立方煤矸石制陶粒项目生产区成品段一标段工程施工。
2.2工程概况:本项目内容包括:陶粒造粒及余热利用车间工程土建、陶粒造粒及余热利用车间给排水工程、陶粒造粒及余热利用车间消防工程、陶粒造粒及余热利用电气工程、陶粒造粒及余热利用-火灾报警系统、陶粒造粒及余热利用-采暖工程、陶粒造粒及余热利用-通风工程;机修车间及备品备件库-土建工程、机修车间及备品备件库-消防工程、机修车间及备品备件库-电气工程、机修车间及备品备件库-采暖工程、机修车间及备品备件库-通风工程;成品堆棚土建工程、成品堆棚给排水工程、成品堆棚消防工程、成品堆棚电气工程、成品堆棚通风工程、成品堆棚火灾报警工程。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投标人负责全部黄陵年产40万立方煤矸石制陶粒项目生产区成品段一标段工程施工中列入招标清单的全部内容,图纸中列入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
2.5计划工期: 8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施工图技术要求,并达到国家的要求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
3.2.2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任职(提供承诺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的类似业绩(至少三项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至2022年度(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两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2)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9月5日上午8:00时至2023年9月12日下午18: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