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随着电力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 2017 年 8 月 28 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 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特急文件, 确 定第一批 8 个电力现货试点,其中包含广东、山东、山西、福建、四川、甘肃、 蒙西、浙江。2021 年 4 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 通知》,拟选择上海、江苏、安徽、辽宁、河南、湖北等 6 省市为第二批电力现 货试点, 统筹开展中长期、现货与辅助服务交易, 并做好本地市场与省间市场的 衔接。稳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2022 年 5 月 27 日, 湖南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湖南省强化“三力 ”支撑规划(2022—2025 年)》通知。 规划中提到, 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建立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在现货市场模式下,市场营销工作有了下列三点最突出的变化:一是电能量 现货交易的出现, 使得电能具备了时间尺度和空间尺度的多重价值, 价格的不确 定性导致收益及风险难以评估。二是现货交易相比传统营销增加了管理难度, 场 站多, 电源品种复杂, 发售一体, 致使营销人员严重不足, 工作量巨大。现货交 易还有必不可少的审批管理流程, 也增加了大量日常重复性工作。三是各类市场 主体策略制定原理不同。电力现货市场是当前及未来电力营销体系中最复杂的业 务之一,完全依靠人工无法统筹, 个人的经验与直觉远远不能胜任, 且交易员工 作负担激增。一是策略制定需要智能算法辅助, 二是数据量庞大将会带来巨大的 工作量负担。因此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智能算法是市场主体在市场中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亟需研究开发一套适用于湖南电力市场的现货辅助决策系统。
为了积极主动地顺应电力体制改革的发展, 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依据集团公司对现货辅助决策系统建设的整体规划, 开展系统的建设和试点推广, 从管理、 组织、技术上统一筹划, 满足集团在湘单位在现货市场上所需要的信息支撑, 提供决策依据,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次招标建设的湖南电力现货交易辅助决策系统科研项目主要包含:数 据获取及市场分析、市场预测、中长期交易、交易复盘、结算单管理、营销管控、 火电/新能源/水电/售电/储能/省间现货私有功能、云网盘等功能,中标方实现 湖南电力现货交易辅助决策系统与相关内外部业务系统集成, 同时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与后续技术服务。
2)开展应用实施的单位包含五凌电力火电厂 1 座, 水电厂 13 座, 新能源场 站 14 个, 储能电站 3 座, 售电公司 2 个, 合计 28 个发电场站、 3 个储能电站及2 个售电公司。
3)项目工期内,本项目需完成湖南电力现货交易辅助决策系统科研项目 1 个、2 项发明专利和 1 项软著的受理, 以及 2 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的撰写、录用,湖南电力现货交易辅助决策系统使用说明书 1 份。
4)政策研究:
质保期内定期提供政策(规则) 研究分析, 以及现货交易策略讨论及复盘分析。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计划试运行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计划竣工时间(含质保期)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质。
3.2.2 投标人应通过质量标准认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电力现货辅助决策系统建设项目类似的 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含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 2020、2021、2022 三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 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2-3 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 近 3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 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量。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 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14 日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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