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司池州电厂智能机器人在输煤系统上的研究与应用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3-09-07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池州电厂智能机器人在输煤系统上的研究与应用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安徽公司池州电厂《智能机器人在输煤系统上的研究及应用》科技项目开展研究、产品设计、安装、调试等工作。主要开展研究替代人工完成输煤#5栈桥皮带机区域、设施、设备巡检和替代人工统计煤场存煤体积的智能机器人管理系统,其中智能机器人管理系统与输煤DCS程控系统、输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深度融合应用。完成产品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工作,搭建智能机器人管理系统。
项目总工期:本项目的工程期限为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后,由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10天内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要求3个月内完成项目产品研发及备货;1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个月内完成设备试运行及培训,正式投运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总结、验收及评价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地点: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质保期为36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燃煤电厂输煤系统机器人巡检项目的合同业绩2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证明文件需与电厂直接签订,不接受分包、转包合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文件的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燃煤电厂输煤系统机器人巡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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