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滨海热电公司一期、二期、三期所有机组生产区域、压缩空气厂房、输煤区域、码头区域、全厂生产公用系统等建构筑物的墙地面、钢架、楼道栏杆、设备(滨海热电公司保洁部分除外)及保洁区域内所有道路和草坪的保洁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正式成员。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火力发电厂生产区域保洁服务服务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5.投标人必须配置4名具有高空作业资质人员,完成户外高空钢构架等的清扫工作。驾驶洒水车必须具备相应车辆操作证件
6.项目负责人业绩: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具有持续2年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生产区域保洁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和验收记录(报告),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身份】。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14日 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