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2022 年 10 月 10 日获得核准
项目资金来源:20%为企业自有资金作为资本金,其他建设资金拟用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东外环路东侧,厂址东南距离临沂市政府驻地约 20km。
建设规模:本工程规划建设 2×140t/h 生物质锅炉+130t/h 生物质锅炉+1×B35MW 汽 轮发电机组,本期建设 2×140t/h 生物质锅炉配 1×B35MW 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一台130t/h 生物质锅炉的场地。
项目整体进度: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 2023 年 10 月(待定,具体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计划竣工时间 2024 年 12 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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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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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临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EPC 总承包 |
本工程建设 2×140t/h 生物质锅炉+1×B35MW汽轮发电机组,内容包含所有子项工 程和厂外取水工程。工程费用包括:包括 但不仅限于工程勘测设计费、合同设备费 【包括备品备件(随机及质保期内)、专用 工具】、全部合同工程所需材料费、建筑工 程费、安装工程费、厂外取水工程、措施 费、技术服务费、部分试运行费、运输费、 保管费、验收费、招标费、设备监造费、 锅炉及压力容器、管道、起吊设施的监检、 消防验收、环境监测监理及验收、水保检 测监理及验收、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施工 图设计文件评审费、工程建设检测费、油 类(含汽、水)化验检测费、培训费、保 险费、各类风险、税费等所有为完成合同 工程及质量保修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不包括三大主机的采购、脱硫脱硝设备及 安装、厂内不需安装的移动车辆、试验室 设备、项目监理、机组性能试验、试运期 间脱硫脱硝药剂、厂外排水工程、厂外配 套送出工程、厂外供热管网等。 |
2023 年 10 月(待 定,具体以合同 签订日起计算) 至 2024.12.30。 |
1000 |
注:招标范围应说明标段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 ”网站 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包括分包单位)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 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包括分包单位)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专项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条件 |
1 |
国能(临沂) 生物质热 电联产项 目 EPC 总承包 |
(1)资质要求:至少要满足以下一个资质要求。 ①若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人: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 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与行业资质均可涵盖专业资 质),勘察任务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同时,须明确施工单位,且施工单位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质; ②若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人: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明确设计单位,且设计单位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力行 业(新能源发电、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与行业资质 均可涵盖专业资质),勘察任务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勘 察综合甲级资质。 注:投标人不能与其确定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互换角色同时投标。 (2)投标人或者包括分包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包括分包单位)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业绩要求:至少要满足以下一个业绩要求。 ①若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至少 1 台已投产的 25MW 及以上容量生物质发电机组 或 1 台 300MW 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 EPC 总承包工程业绩,并附业绩证明。同时, 施工单位业绩需要满足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 3 台已投产的 25MW 及以上容量生物质发电机组的主体施工承包业绩或 1 台 300MW 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主体施工承包业绩。 ②若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人: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至少 1 台已投产的 25MW 及以上容量生物质发电机组 或 1 台 300MW 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 EPC 总承包工程业绩。同时,设计单位应满足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 台已投产的 25MW 及以上容量生物质发电机组的整体设计业绩或 1 台 300MW 及以上容量火电机 组的整体设计业绩。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 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5)项目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A.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在本工程建设期间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B.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台已投产 的 25MW 及以上容量生物质发电机组或 1 台 300MW 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 EPC 总承 包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 (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 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②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本单位社保 缴费证明),安全员应持证上岗。(注:2018 年及其之后年份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专 业应为建筑施工安全专业)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 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9 月 07 日至 2023 年 09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