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消防灭火机器人及机器人运输车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 |
台 |
1 |
2 |
机器人运输车 |
台 |
1 |
注:1.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之内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神华科技园1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3)投标人须为机器人运输车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4)投标人需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机器人防爆合格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消防灭火侦察机器人供货业绩合同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机器人运输车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8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