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08日00时00分00秒---2023年09月1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根据项目进展需要,现对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2.3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红旗二村南侧,东干线和东部排水干渠东侧,在原大庆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厂址范围内建设。
2.4招标范围:
(1)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景观绿化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园区广场铺装、小品硬景,水系、苗木绿化及配套的给排水、电气工程等。
(2)本次招标范围为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作内容。招标人拥有确定界限划分的权利,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3)项目厂区土壤属于盐碱土,施工进场后务必要对土壤进行理化试验分析,根据化验结果,不符合绿化设计要求的,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止盐碱向上层土壤中渗透,确保土壤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植物栽植。(厂区换土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是否需要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结合勘察报告,充分调研项目地质、土壤、水质、气候等影响种植因素,应进行土壤分析检测及论证,确保苗木成活率。不进行现场踏勘视为对现场情况已全部掌握。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极寒地区施工周期,并结合施工现场存在老厂房基础、水、电、暖等地下设施影响施工需要处理的,或因老厂房拆除周期长的所有因素均在投标报价施工措施费中综合考虑,包括因施工产生的一切建筑垃圾的外运及处理,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2.5工程质量:工程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2)》等国家、省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观赏植物的开花率在95%以上,观果植物的结果率在95%以上,树冠形状按设计要求;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一年养护期要求按省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进行养护;景观、安装及道路工程必须达到现行相关工程验收“合格”标准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6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暂定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响应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揽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类似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指绿化工程业绩,混合业绩中应明确绿化工程部分不少于500万,无明确显示视为无效业绩。)
3.1.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为响应人在职员工,响应人出具2023年以来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后),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承诺)。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本项目通过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盖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 请于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15日17:00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