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门克庆煤矿井下防爆车辆(锂电池巡检车)采购,招标人为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防爆锂电池检修车 |
4台 |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
门克庆煤矿2台,葫芦素煤矿2台 |
2 |
专用工具 |
2套/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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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备件手册、使用说明书 |
4套/台 |
电子版(含U盘)两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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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面用充电桩 |
2台 |
门克庆煤矿、葫芦素煤矿各1台 |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
2.4交货地点: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葫芦素煤矿、门克庆煤矿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锂电池巡检车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制造商声明);
3.2投标人需要具有防爆锂电池检修车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防爆合格证(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防爆合格证扫描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9月7日9:00至2023年9月19日17:00。